2012年1月16日 星期一

Smithsonian Institution.

這次到D.C.有注意到一個名字
應該說很難不注意到

Smithsonian

其實這是個英國科學家Smithson
他在遺囑上把一筆錢留給自己的姪兒
但他姪兒若不幸未能立下遺囑表示要再傳給誰
他則要把這筆錢給當時才剛成立的弱小美國政府

結果 他姪兒還真的在Smithson死後幾年以21歲的年紀過逝
--就像一個一般的21歲青年 他沒有立遺矚

這筆錢很快被當時剛成立缺錢又缺乏體制的美國政府到處花掉了

一直到麻州的representative John Quincy Adams  (想想真是很經典的名字)出現
才提議要把這筆錢拿回來妥善使用

不但從一開始英國政府和Smithson的家族想要討回這筆錢
連美國自己都在爭議這筆錢究竟該不該拿

不管怎樣 從那之後他們建立了Smithsonian Institution
詳情請看wiki 是個頗大的組織
管理許多科學與文史研究及資料

---八卦分隔線---

據說Smithson並不是這個家族的嫡子
甚至是個私生子 所以當初他得到的財產只是其中一小部分
但也有五十萬美金

而他雖然在遺囑中說要將美國政府列為第二順位繼承人
但他從未到過美國 最後死在義大利
不過美國政府倒是有在義大利要將墓地重新規劃時
將他的墳迎來D.C.重新下葬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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